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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稻米业协会行业质量检查制度
来源:本站      点击:779      时间:2019/12/9 10:48:50

    根据《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大丰区稻米业协会章程》和《“大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协会稻米行业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特制定如下行业质量检查制度:

 1、实行行业质量检查抽检制。每年协会组织一至二次商品抽检,协会制定全年行业质量检查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时间,保证抽检工作的切实有效。

2、组织落实好抽检力量。成立协会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协会会长任组长,分管会长(也可轮值制)任副组长,常务理事为成员,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的产品质量抽检。

3、产品原料要求符合规定要求。稻谷收购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1350-2009稻谷》强制性国家标准,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商品稻谷,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对产品来源及销售去向要清楚明白,有据可查。

4、大米的包装材料应符合标准。根据国家标准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规定,大米的包装材料应具备:安全、卫生、无毒、无污染;有足够的强度,不易破损;不与大米发生任何的物理和化学反应;并具有防潮、防霉、防虫、延长大米保质期的作用。

5、产品包装符合标准。产品包装装潢、标识、标签符合国家标准GB/T17109—1997《粮食销售包装》规定要求。大米外包装标识应标注: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存放注意事项及专用大米的食用方法说明;特殊说明、条形码及必要的防伪标识。另外,大米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不褪色。有关认证标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QS)和商标等的印刷、加贴应符合有关法规及标准要求。

6、实行质量抽检报告制度。将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及时予以公布,对不合格产品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按规定作出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或交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出行业协会,取消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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