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稻米业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稻米业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稻米业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稻米业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稻米业协会
公告栏
 
大丰区稻米业协会会员服务标准
来源:本站      点击:651      时间:2019/12/9 10:40:50

为提高全区稻米业会员的服务水平和市场信誉,规范会员的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全区稻米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大丰区稻米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协会会员服务标准。

1、协会会员服务坚持“注重质量、规范服务、文明信用”为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稻米行业的规章制度,文明守法经营;

2、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自觉接受法定检测机构和区协会对本企业产品质量的不定期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 

3、种植、加工、仓储、销售的稻谷、大麦及产品分别按照国家有机、绿色、无公害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始终把握好各个环节的管控,确保生产经营和服务符合规定要求;

4、会员企业的生产设施、技术、流程及产品和服务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要求;

5、按规定使用“大丰大米”、“大丰麦仁”地理标志商标标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产品的商标、标识使用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6、严格执行国家稻谷、大麦的收购和销售价格政策,实行优质优价,不哄抬价格或相互压价;

7、企业设立消费投诉处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消费争议,不欺诈消费者,确保消费者满意;

8、争创行业信誉标兵,重守合同,诚信经营,履行行业自律公约、文明经营承诺,加强行业协作与交流,主动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在推进稻麦行业发展中起到表率作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盐城市大丰区稻米业协会 技术支持:小贝网络工作室 备案号:苏ICP备150587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