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大丰区稻米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提高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和执行力,防范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中的风险,规范协会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协会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江苏省《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大丰区稻米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协会开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适用于协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中长远目标制定和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协会理事会负责决定协会发展战略;审批协会战略规划;审批有关战略管理的政策、制度;对重大战略事项进行决定等。
第四条 常务理事会对秘书处制定的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协会长期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稻米行业的管理与服务战略,包括行业发展战略、市场战略、品牌战略、优质新品种推广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秘书处负责协会战略规划的制定和执行。其相关职责包括:制定协会战略规划及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方案;执行协会战略规划;对影响协会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等。第六条 秘书处负责协会战略规划的日常管理。其职责包括:制协会战略规划初稿,对协会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提出年度调整建议;对子协会战略规划的制订及调整提出指导意见;对分会战略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进行协会战略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负责协会战略管理的其它相关事项等。
第三章 战略规划编制原则及依据
第七条 协会战略规划方案应遵循会员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战略规划方案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并将经营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第八条 战略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基础为: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的变化分析;行业环境、市场环境、竞争环境的变化分析;秘书处资源和能力的分析;上年度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等。
第四章 战略规划内容
第九条 协会战略规划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会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协会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工作的发展前景、行业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
2、协会整体战略:分析并确定协会愿景、使命、价值趋向、现有业务和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组合选择;
3、协会核心工作发展战略:协会核心业务的发展策略、行业管理服务模式和开拓体系;
4、协会财务指标规划:对协会整体和各核心业务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第十条分会的战略规划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分会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分会内外部环境、现有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
2、分会整体战略:分析并确定子分会现有行业和行业规划的战略定位、 发展目标及管理与服务组合选择;
3、分会核心工作发展战略:分析并确定分会核心工作的发展策略、, 行业发展战略、市场战略、品牌战略、优质新品种优先发展战略;
4、分会战略措施规划:分析并确定分会行业管理服务规划、技术研究开发措施规划建议、新业务发展措施规划建议,该部分内容必须清楚界定每一措施的目标、时间进度、措施步骤;
5、分会组织调整和辅助支持系统:评估现有组织结构对未来战略的适应性、调整组织结构构想、相关辅助支持系统调整;
第五章 战略规划方案编制、调整流程
第十一条 协会战略规划编制流程如下:
1、管理层提出战略规划编制要求,协会发文编制战略规划草案,秘书处准备相关调研资料,分会准备编制各自战略规划草案;秘书处负责进行宏观环境、政策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初步研究;
2、秘书处汇总相关资料及分会战略规划草案并进行研究分析,编制协会战略规划方案初稿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审定;
第十二条 协会战略规划调整流程如下:
1、当以下情况出现时,战略规划应随之调整:
(1)协会的发展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
(2)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中的年度滚动规划目标差异较大;
(3)协会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4)协会内部资源和能力发生了重大变化;
(5)理事会基于对经营形势的判断认为有必要调整战略规划。
2、协会战略规划调整流程按照协会战略规划编制流程执行。
第六章 战略规划实施与监督
第十三条 理事会负责对战略的实施过程进行管理、监控和研究分析。 具体包括对协会及分会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提出改进或调整建议;对协会的重大战略事项进行研究等性、调整组织结构构想、相关辅助支持系统调整;对协会的重大战略事项进行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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